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体〔2019〕9号)要求,提高大学生艺术审美素养,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采,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徽师范大学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艺术展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广大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展演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奋斗·创新·奉献。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三、活动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深厚的民族情感,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坚持面向全体。坚持育人性、公平性、群体性,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年级、院系展示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切实增强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
坚持机制创新。不断完善活动“三阶段”推进机制,抓实抓好高校开展普及活动、省级集中展演和全国现场展演三阶段工作,建立健全普及参与、交流学习、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展示成果,引领方向。
四、活动项目
本次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以下四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部分;
(三)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
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3。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待上级来文另文通知。
五、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三)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六、组织领导和部门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专门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组,具体安排如下:
领导组组长:校党委书记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工作部)的校领导
成 员:由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处)、
研究生院(工作部)、保卫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以及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新传学院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
主 任: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工作部)负责人
副主任: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工作部)分管副职
成 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及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新传学院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
艺术总监:相关专家
(二)责任分工
1.艺术表演
选拔6个甲组(非专业组)节目由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负责组织,教务处、学工部(处)、研究生院(工作部)和各学院配合支持;选拔4个乙组(专业组)节目由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牵头组织实施,音乐学院、新传学院和体育学院等相关学院和教务处、学工部(处)、研究生院(工作部)等相关部门配合支持。
2.艺术作品
选拔8幅(件)甲组(普通组)艺术作品和6幅(件)乙组(专业组)艺术作品由美术学院(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新传学院(摄影、微电影)分别组织落实,并由两个学院共同根据申报作品质量协商确定甲组、乙组中不同类别作品的构成。教务处、学工部(处)、研究生院(工作部)和相关学院配合支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总数不限,每人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根据“艺术的创意与创新”主题,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个项目选拔组建师生工作坊团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5.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由教务处参照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通知(待上级主管单位发文)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6.学工部门要利用艺术展演机会,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7.宣传部门拟定宣传方案,通过校内外媒体加强对学校艺术教育和艺术展演活动的宣传。
8.保卫处拟定安全工作方案,加强对于各类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及学生面对突发状况应对处置的教育。
9.财务处设立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艺术展演日常艺术活动开展,各类作品编排、作品选拔、视频录制、参演学生与指导教师补助及获奖作品奖励。各学院也要划拨一定经费用于艺术展演节目、作品的选拔与奖励。
10.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部门和各学院要积极主动为艺术展演活动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以上不同类别作品的申报要求以责任单位具体通知为准。省教育厅将组织机构、专项方案、宣传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学生参与面、校内集中展演和活动专项经费列为评选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七、时间安排
(一)成立组织,制订方案。2020年1月12日前,学校成立艺术展演活动领导组,负责制订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二)宣传发动,分解任务。2020年2月28日前,通过会议、海报、广播、校报、公众号、官微等宣传平台在全校广泛宣传动员,召集有关单位分解任务,各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于2020年3月10日前报领导组办公室。
(三)开展活动,评选推荐。2020年4月下旬前,各单位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如,艺术专题讲座、文艺演出、音乐会、美术作品展、毕业生晚会、校园文化艺术节等,让每个学生有机会参与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在此基础上,层层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全校比赛,于5月上旬前开展校内集中展演,初步确定上报展演节目和作品。
(四)认真审核,组织上报。2020年6月下旬—7月上旬期间完成拟申报作品修改完善、审核、录制、整理、汇总工作;7月上旬,向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八、奖项及评奖要求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设立以下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设学院优秀组织奖;
(二)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设一、二、三等奖;
(四)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五)优秀创作奖:在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中评选优秀创作奖;
(六)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和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其中,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人,每件艺术作品限1人);
(七)优秀案例奖:设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
(八)特别贡献奖:奖励为各类作品提供指导的艺术总监和各部门具有突出贡献的工作同志。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既是学校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的具体措施,也是展示我校师生艺术素质、检验我校艺术教育成果和办学实力的重要平台。因此各级领导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给予必要的场地、人力和经费支持,为艺术展演活动的开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二)精心组织。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项目多、要求高。因此各相关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和时间要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要突出实际效果,认真开展各项艺术教育活动,选拔优秀作品参赛。
(三)通力配合。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既涉及到学生,也涉及到教师和领导,因此必须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领导要亲自组织,部门要紧密配合,学院要认真落实;要加强宣传动员,强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加,确保本次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